摄影:张兴平
建党百年、“十四五”开局,新时代背景,新发展阶段,浙江法院将如何在司法办案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如何加快推进新时代现代化法院建设,做好服务保障大局的文章,扛起明断是非、定分止争、惩恶扬善、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贡献法院力量?
3月30日,由省委政法委、浙法传媒集团共同举办的“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访谈第二期开播,特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周招社,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志君,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闵海峰,一起畅谈如何加快推进新时代现代化法院建设。
视频制作:胡晓峰
“新时代的现代化法院,就是利民为本、法治为纲、公正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法院,就是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获得感最强的法院。”周招社说,这是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必然要求,也是李占国院长在省人代会上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要兑现这样的承诺,他认为,2021年,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和“三个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深化“四项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
谈到党建工作,陈志君颇有感触地说:“通过蓬勃开展各类党建活动,我们宁波两级法院的精神面貌更加昂扬向上,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团队文化进一步提升。”2020年以来,宁波中院的党建工作如火如荼,先后组织开展了“讲好战疫故事、弘扬下沉精神”“承诺创一流、争做模范生”“破案故事汇”等系列展示活动。“破案故事汇”是宁波中院着力打造的一个特色品牌,全市两级法院选择典型案例,由案件承办法官或干警代表通过讲故事等方式呈现出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到现场观摩、指导、评判。很多“破案故事”让陈志君记忆深刻。她说,第一期“破案故事汇”中,奉化法院的一名法官讲述了自己办理的一个造船公司的破产重整案件,法官花了整整四年时间,终于让原来难以为继的造船公司起死回生。承办法官一句“我办理的不仅是案件,还关系到4562个家庭的幸福生活”,道出了法官执法为民的情怀,深深打动了在场的每个听众。类似案例不胜枚举。供图:宁波中院
“破案故事汇”是讲好中国司法故事的有益探索,也是改进普法宣传方式的有益探索,更是党建和业务有机融合的有益探索。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不仅培树了先进典型,还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鄞州区法院湖北籍法官黄文娟,去年春节因疫情滞留老家,为了不耽误办案,她自制手机支架,用借来的一台电脑网上办案50余件,无一件超过审限。黄文娟法官之所以在疫情期间仍不误办案,也得益于浙江法院的“数字化”。去年疫情期间,浙江移动微法院大显身手。仅2月份,全省法院网上立案2.8万件、网上开庭3000件、网上调解1.5万件,创造性地解决了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难题。
“建设‘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是现代化法院建设征程中全省法院的一号工程”,周招社说,今年,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巩固、提升、拓展“杭州互联网法院”“移动微法院”“全省统一办案办公平台”等创新成果,把“风景”变为“全景”,把全省每一家法院都打造成现代化的“互联网法院”,以数字正义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目前,全省法院已经实现所有案件在同一个平台线上办理,从无纸化走向了智能化,提高了法官、律师和当事人的获得感。法新社等一些境外媒体报道,“在线上诉讼领域方面,中国已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对于现代化,周招社强调,“我们建设现代化法院,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聚焦四个方面:聚焦群众诉讼更便利,聚焦人民感知更公正,聚焦权利实现更彻底,聚焦基层治理法治化。”
“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我们要通过加快推进新时代现代化法院建设,着力提升服务大局的实效,特别是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周招社指出,浙江正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法院要聚力创新强省首位战略,加大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全力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地。平等保护,是浙江法院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一以贯之的理念。去年,杭州中院审理了一起涉及国际知名奶粉品牌“惠氏”被侵权纠纷案,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判决侵权企业赔偿3000万多元,体现了我国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公正立场。陈志君
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上,宁波中院一直举措不断。“随着制造业的快速发展,如何保障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就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必答题。”陈志君说。2020年9月15日,全国首家设立在法院,并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主题的政协委员会客厅——“宁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协委员会客厅”在宁波中院正式揭牌。会客厅成立以来已先后开展了9次主题活动,有4000余人受邀参加线上线下活动。供图:宁波中院
服务保障大局,周招社认为,法院要统筹好安全与和发展两件大事,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对标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加强环境资源的审判工作,用最严密的法治助力绘好新时代“富春山居图”,让绿色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还要深入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的常态化,助力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建设;认真实施民法典,强化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闵海峰
“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的说法家喻户晓,背后就有“绿色审判”的助力。“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源地的法院,我们从成立时起就把环境资源审判作为着力打造的品牌。”闵海峰说。2019年10月15日正式揭牌成立后,南太湖法院在环资审判上深下功夫。“生态环境被破坏了,最紧要的问题是能不能修复”,闵海峰介绍,南太湖法院坚持生态修复优先的办案原则,有效建立起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司法责任制度,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役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督促当事人修复生态。目前,已经责令补种林木300多棵,放养鱼苗5万余尾。供图: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
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为此,南太湖法院努力探索多方力量协同共治的新模式。通过“绿源智治”平台,实现社区矫正、林业、渔业等多部门之间生态修复的联动;联合安吉县公检法等7家单位共建全国首家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协同调处环境资源纠纷;联合市生态环境局设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中心,牵头嘉兴、湖州10家基层法院联合签署《浙江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备忘录》,构建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联动治理的新格局等等。去年,南太湖法院还建成了全国首个以“水生态法治”为主题特色展示馆,运用音视频、体感互动、大数据等现代化方式,集中呈现太湖流域古今治水的水文化和法文化内涵。“展示馆集中展示湖州从古至今依法治水的历史传承,也是弘扬我们太湖流域水生态治理的法治精神,增强公众的水生态保护意识。”闵海峰说。事实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已经深深根植于全省法院的绿色审判中。
来源 || 浙江法制报、平安鼎